合作QQ:165687462 | 合作热线:0755-83692700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登录 | 注册

今日深圳 | 娱乐星闻 | I T资讯 | 名企之窗 | 深圳教育 | 旅游资讯 | 社区活动 | 美食乡村 | 公益活动 | 时尚奢华 | 品牌消费 | 数码电子 | 体育快报 | 汽车之家 | 房产家居 | 女性母婴 | 健康养生 | 智能科技 | 文化艺术 | 深圳交通 | 原创活动 | 最近更新 |
当前位置: > 首页 > 南山 > 房产家居 > 深圳楼盘 > 正文
“首贷”结清5年 方可申请国管公积金二次贷款
阅读 2015/1/4 16:24:53来源:腾讯新闻 作者:牛海滨

  记者3日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2014年元旦起,中央国家机关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房的,国管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近日就此发布通知,称此举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改进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具体管理措施,以更好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与公平性,使更多的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职工享受到制度优惠。

  通知还指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具体额度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内,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为基础,结合贷款成数、还款能力、缴存时间、配偶缴存情况,以及存贷比调节系数等因素综合确定,个人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购买政策性住房的,仍执行原规定。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会员专区 - 客户服务 - 疑难解答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7-2019 www.szol.net 深圳在线 版权所有
中国·深圳 粤ICP备15080520号